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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5 17: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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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12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姬兆亮至张江镇调研指导工作,并对镇提出的张江集镇A03-10地块配套小学和A03-11地块配套中学建设资金事宜,明确由新区层面落实资金予以解决。恳请加快推进落实,便于我镇启动公建配套建设。相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张江集镇单元Z00-1603控制性详细规划A-2、3,B-5、6,C-2街坊局部调整的批复》(浦府〔2013〕281号),张江集镇A03-10、A03-11地块规划分别为一所小学和一所中学。经区教育局同意,我镇作为建设主体于2016年初启动两所学校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并于2016年6月由贵委批复同意立项建设。
在此期间,我镇完成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土地预审、环评等审批手续,并顺利完成了该地块内的居民动拆迁工作,目前建设条件已具备。根据2018年7月10日贵委关于上述两所学校的工可批复,小学项目总投资8723万元,区配套费安排3853万元、我镇承担4870万元;中学项目总投资12349万元,区配套费安排5625万元、我镇承担6724万元,需我镇承担资金11594万元。
二、工作建议
由于我镇属“管镇联动”试点镇,镇级财力锁定,已无增量建设资金可支配;同时,原计划通过出让张江南区生活配套基地相关住宅用地来补充镇建设开发财力的缺额,为支持张江科学城“五个一批”重点项目孙桥国际人才公寓建设,拟公开招拍挂地块已全部以成本价定向出让给相关国企,无法对镇级财力形成有效支撑。为此,特向贵委申请,对工可批复中需由我镇承担的11594万元资金,通过区层面另行落实资金予以解决。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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