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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举例很小房子, 卖价60万,下家的意思是给20万首付,然后签订合同,然后希望两年内支付支付余款。
目前房子价格已经低于购买价,然后买家意思是他支付了首付20万签订购买合同,就必须要交房,并且2年日期内的租金和物业费不用交。 (因为2年后才过户)
现在争论的点在, 卖家意思本身房价已经低于购买价格了,然后甩卖,买家只给了20万,并且还要2年,才支付余款。卖家同意这样操作,因为2年要支付余款,所以目前交房可以,但是房子需要支付租金,并且支付的租金低于市场价格。
买家意思是他支付了20万签了合同,需要马上进入,并且2年内的,包含物业费和租金均属于卖方款60万含以内。因为他觉得他买了房,付了首付款,房子他有使用权,并且不用支付租金和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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