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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3 1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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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想跟大家聊聊我们遇到的客户中,对EB1-A项目存在的一些误解。
误区1:我真的够杰出吗?
很多人在看到“杰出”两个字时,第一反应是退缩,觉得遥不可及。其实奖项的知名度不是绝对的,有很多重要奖项也不像诺贝尔奖、奥斯卡奖等举世皆知,重点在于申请人能证明所得奖项在该领域当中的重要性,以此来佐证自己在该领域内的杰出性。
也有一部分申请人,背景相对普通,那么重点就落到如何精确划分自己的细分领域了,要在有限的资料中突出自己的亮点,让移民局审核资料时一下就能get你的突出性,当然这也是整个规划过程中最费心费力的一部分。
误区2:获奖次数多申请成功率更高吗?
这和第一个误区有点相似,并不是在大众中知名度不高的奖项就一定申请不了,也不是发文多、奖项多、专利多申请成功的概率就更大。移民局审核的关键点在于,专利能产生实际经济效益或已经投入使用,而且产生效益越高、被应用范围越广,越有助于申请获批。
同样的,移民局在审核文章发表时,注重的是被引用的次数。文章发表了,却没有被引用,这就不能成为有效申请材料。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有些申请者经历丰富,大大小小的奖项很多,在申请的时候想一股脑全部提交。
其实没有必要这么做,杰出人才最重要的在于亮点突出,所以只需要提交最能展现自己的杰出性的材料即可。过多品质不佳的材料反而会分散移民局的注意力,不利于审批通过。
误区3:申请失败会影响到我未来的移民计划?
如果第一次提交材料获批失败,还有两次补件机会,两次补件过后还是未能通过审批才算申请失败。只要申请人没有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欺骗移民局,且在申请过程中未做出违法法律规定的举动,之后仍然可以再次提起申请。之前的失败记录并不会影响以后的计划,也不会影响其他签证类别的申请。
EB1-A相对其他移民途径更偏私人化定制,不能像在流水线工作一样,每个人都用同一套模板。什么时候递交材料合适、怎么阐述自己的经历、哪些材料要重点准备等等,都需要仔细钻研推敲,这些案例都需要具体分析,因为每一位申请人的闪光点都是独一无二的。
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诺贝尔、奥斯卡等世界大奖的得主,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突出之处,很多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往往遗憾在未能踏出第一步。
在一万个人中挑出一个诺贝尔奖得主,和在一万个人当中选出500个行业翘楚,哪种方式更有利于美国公民社会素质的提高,当权者都知道。
所以关键在于勇于尝试,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加微信私聊,我们还准备了一份美国移民途径总结表,通过表格,可以评估自己最适合哪种渠道去美国,可以添加VVVV信: JAN-25H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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