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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下腰瘫”成为童年梦魇
□潍坊融媒评论员 宋玉璐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近期,教育部联合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安全守护”专项行动,针对舞蹈、体育等以身体训练为主、较易出现伤害风险的培训活动,三部门专门作出安全提醒,包括不要过度对脊椎和腰部做外力挤压,建议未满10周岁的儿童慎做“下腰”等脊椎、腰部身体训练等,避免受到伤害。
教育部官网发布《中小学生舞蹈等体育艺术类校外培训安全提醒》中提到,“不要过早对孩子进行过强柔韧训练”,强调“孩子身体发育过程有不同阶段,需科学练习;过早过强的柔韧性训练可能产生孩子器官发育不良、肌肉发育缺陷等问题”。这无疑给部分深陷“鸡娃”焦虑,急于让孩子“能歌善舞”的家长敲响了警钟。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公布的一项数据显示,2005年至2022年,我国因下腰导致瘫痪的孩子超过1000人,这种病症也因此获得了一个俗称:“下腰瘫”。身体还未发育完全的孩子,因为舞蹈课上的下腰练习受伤,被确诊为无骨折脱位型脊髓损伤、截瘫,罹患此病之后,下肢瘫痪、大小便失禁、形成重度残疾,曾经的舞蹈梦成为了噩梦,整个家庭笼罩在“下腰瘫”的阴霾之下,令人痛心。
在“双减”政策不断落实的大背景下,学科类课程培训减少,艺术、体育类培训逐渐形成热潮,学舞蹈的孩子越来越多,这也是“下腰瘫”风险增加的原因之一。特长可以培养,但不能勉强,鼓励孩子发展舞蹈特长是让其接触新鲜事物、丰富童年生活的方式,而不能拿来充当大人满足虚荣心、搞攀比的工具。在报名时,家长要充分考虑到孩子的身体情况,不盲目跟风,要尊重孩子自身意愿,摒弃功利心。此外,一定要摸清机构和教师资质,选择科学、正规的培训机构,不一味追求如下腰、劈叉等高难度动作的学习成果,发现孩子身体出现问题及时就医,及时关注、关心孩子的身体健康。
此外,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艺体类培训机构的师资认定、培训内容、风险规避等方面的规范,提高培训机构准入门槛,杜绝艺体教师“无证上岗”现象,严厉打击黑机构。培训机构要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制定科学准确的教学目标,严格遵循教学规范和安全标准,加强艺体教师培训,筑牢安全堤坝,守护好每一个孩子的舞蹈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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