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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01年,北京市海淀区发生了多起卖淫女被奸杀的案例。
奇怪的是犯罪嫌疑人的杀人动机并不是简单的劫财劫色,而是他心中严重扭曲的“仇富心理”。
这个凶手为何会有这样的扭曲心理,又是如何作案的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案件实际情况。
多名女性失踪,警察迅速破案
2002年底,海淀区警方接到报案称,自己公司的员工已经好几天没来上班了,工作地和家中都没有找到她的身影,电话也打不通,他们担心这名员工遇到什么危险,希望警察可以介入调查。
而在此前几个月内,已经有多起类似的报案,均为称自己的员工或家人失联,警方判断这几桩案件很可能有着内在的联系,于是成立了专案组对这些失踪事件进行调查。
不久后,警方通过排查作案女子出现的地点和失踪时的状况,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平萍”并将其抓获。
经过审理,李平萍交待了自己奸杀数名卖淫女的罪行,而令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是,李平萍所犯重案可不仅仅眼前的奸杀,在此之前,他已经有多起杀人潜逃的罪行,恶劣程度令办案警察都为之一惊。
心理阴影叠加生活不顺,不满在心中积聚
事情要从2001年夏季说起,当时的李平萍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每月工资少得可怜,只够紧巴巴的养活一家人。
此外,此时的他虽然早已经结婚生子,但是随着岁月的摧残,妻子的容貌大不如前,脾气也变得越来越暴躁,李某已经没有兴趣与其进行夫妻生活,就算有时李某提出,妻子也是粗暴地拒绝。
事业和家庭的双重不顺利使得李某感到十分压抑,迫切的需要一个缺口来释放心中的情绪。
在工作期间,李某经常在半夜前往夜总会的门口拉客,那里歌舞升平,出入的也都是有钱人,当然也包括很多失足女子。到了半夜下班时间,这里的人流量十分可观,李某在此拉客可以得到不菲的回报。
李某渐渐的发现,出入这类高端场所的女子外表光鲜亮丽,而且在与同行的交流中得知,这些人每天得到的报酬多的令人难以想象,根本不是出租车司机能比的,这让李某十分嫉妒,但是也无可奈何。
但是嫉妒慢慢积累,总会有爆发的那一天。
在一天晚上,李平萍像往常一样来到了夜总会门口接客。因为时间还没到,客流量并不多,李某就靠在车边等待。过了一会,他听到不远处传来了一片嘈杂的吵闹声,远远看去有两个人拉扯在了一起,李某就走过去想看看热闹。
过去后,李某通过跟旁边人打听,了解到是一个工人在行走过程中不小心碰到了刚从夜总会出来的一位公子哥。工人马上道了歉,但是公子哥却不依不饶,拽着工人的领子动起了拳脚,看着公子哥来头不小,旁边的群众也没有人敢上前去劝架,只能看着那名工人受人凌辱。
看到这,李某的内心莫名的腾起了一股火焰,一些不堪回首的往事浮上了他的脑海。
原来,李平萍于1960年出生于北京市海淀区,他的老家本来是在安徽,但是由于生活十分艰辛,他的父母在他还未出生时就投靠了他远在北京的叔叔。
因为家境贫寒,李平萍从小受到了很多来自周围的人的侮辱与排挤,在他幼小的内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疤痕。
而这些印记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愈合,相反,在他长大后接触了外边复杂的世界以后,仇富心理在他心中慢慢滋长,以至于到了近乎心理扭曲的地步。每次看到身边的有钱人,李平萍心中十分嫉妒,恨不得下一秒就给他们来上一拳。
今天看到工人被有钱人欺负的场景,内心深处那些伤心的回忆再次被勾起,令他十分愤怒,李平萍情不自禁的攥紧了拳头,眼神也逐渐变得凶狠。不过李平萍终究是没有勇气上前制止,只好强压着怒火回到了车旁。
变态心理促成杀戮,从此不可收拾
这时,夜总会里熙熙攘攘的有人群出来,看来是已经到了下班时间了,李某也要马上来生意了。
片刻后,一名身着艳丽的年轻女子出现在李某的面前,表示自己下班回家,想搭乘李某的出租车。
李某看着这名女子不过二十五六岁,面部妆容画得恰到好处,在灯光下十分美丽,身穿一袭红色短裙,搭配身旁的精致小挎包,简直可以用熠熠生辉来形容。
但李平萍一眼就看出,这名女子可不是什么富家子弟,一来富家子弟一般都有自己的专车接送,压根不会坐出租,二来李平萍接触这类女子良多,从她们身上散发的气息可以判断出他们都是夜场的陪酒女罢了。不过不得不否认,她们也算上是高收入群体,毕竟只需十几分钟就能得到几百块。
李平萍回想起刚才看到的工人被殴打的事情,心中余怒未消,此时眼前出现的这名精致女性,李平萍内心深处的仇富心理再次被勾起,于是没好气的同意了女子的要求,随后转身上了车。
行驶途中,二人虽然不断聊天,但是李平萍的语气里总是充满着讥讽,她戏谑地问道:“美女在这里工作,一个月应该挣不少钱吧?”女子听到李某的问题,并没有正面回答,随便说了几句搪塞了过去。
这也验证了李平萍的想法,卖淫女的收入一定比我们这些普通工人多得多,多到她们自己都不愿透露,生怕刺激到别人。李平萍自己一个月白天夜里连轴转,一个月也才不过一两千块钱的工资,想到这里,李平萍的嫉妒心越来越强,随后,他产生了一个歹毒的想法。
紧接着李某问道:“出台多少钱啊?”
女子似乎明白了李某的想法,答道:“300!”
李某心中暗自咒骂,然后调转了车的方向,向自己家驶去。
二人结束交易以后,按照约定,李某应该向女子支付300元的费用。
但李某从一开始就没打算付钱,他看着女子鼓起来的钱包,心中强烈的嫉妒心再也无法压制,只见李某冲到女子面前,狠狠的掐住她的脖子,不论女子如何挣扎都不为所动,直至女子失去了动静,李某才缓缓松开了手。
随后李某搜刮了女子的钱包,从中找出了几十张百元大钞,心想就算你挣钱再多又怎样,最终还得死在我的手里,他的仇富心理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然后他将女子的尸体拖到院子里,抡起斧头就挥了过去,将女子的尸体大卸八块后剁碎,丢在了家门附近的垃圾堆里,等待第二天早上垃圾车的清理。
尝到了甜头的李某再也无心工作,随后几个月里,他使用同样的招数将其他几名女子骗到自己家中,再用相同的手法杀死他们,获取他们的财物。
到了后边几次作案,李某的行为甚至被妻子发现,妻子见状十分害怕,掏出电话就准备报警。但李某掏出了自己劫取的厚厚一沓钞票,令他的妻子也一下子失了智。最后妻子非但没有报案,反而加入李某,帮助李某按住受害女子,任凭李某的侵害。
直至几个月后,由于类似案件过多,引起了警方的高度注意。而此时在李某手上遇害的失足女已经多达八名。
李平萍被抓后,对自己近期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但经过警方的审讯,李某又透露出了自己更加歹毒的过往,令办案警察都怒火中烧。
牵扯出陈年大案,手段骇人听闻
在1980年,李某就因为流氓罪被判处一年管教,到了1985年,李某再次因为盗窃罪入狱,而犯罪的理由,就是因为李某那变态的仇富心理,他十分嫉妒那些受害的有钱人,认为“凭什么他们那么有钱,而自己不仅贫穷,还要遭受这些有钱人的欺负”。
到了后期,骚扰和盗窃已经不能满足他的仇富心理,有一年李平萍在锅炉厂上班时,他甚至因为嫉妒领导的富有,深夜纵火烧掉了领导的九间房屋,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507万。仍不解气的他又冲进另一名领导的家里,夺走了包括领导12岁女儿在内的数人的性命,所犯罪行罄竹难书。
可见李某的仇富心理已经到了无药可救的地步。
2003年3月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判处李平萍死刑。而他的妻子则因为包庇罪,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他们再也无法在这个世界上作恶了。
2003年6月16日,李平萍被押往刑场执行死刑。这个恶魔的生命才彻底被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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